(本报讯)省人民委员会近日指导落实政府总理2025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至2035年促进循环经济国家行动计划的第222/QD-TTg号决定(简称计划)。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政府总理第222/QDTTg号决定的内容,指定计划与投资厅主持协调各有关单位参谋省人民委员会开展落实计划。
计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循环经济以创造新增长动力,提高经济发展韧性,实现发展突破,推动增长模式创新,改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创造新的增值链,协调经济与环境间关系,为到2050 年实现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净零排放目标的国际承诺做出贡献,和可持续发展。
发挥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在应用循环经济的积极和创造作用。消费者和群众权益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国家在创造体制、政策、管理组织环境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旨在鼓励经济部门、居民、机构、组织和个人在国家监管的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上、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原则和标准参与。
该计划的重点是实施任务和解决方案:提高意识、知识、技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良好做法;建立健全体制和政策,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加强废物管理;推动循环经济实施连接、合作、监测及评估。
(记者芳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