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合作社联盟表示,目前全省共85个之78个合作社实施报名生产经营活动及计划,以及实施按照2012年《合作社法》规定的转移工作。
因此,目前全省7个合作社还没实施按照2012年《合作社法》规定的转移工作。原因的是领导人还没把握转移工作的目的,以及不清楚把握生产经营方法及遇到土地手续的障碍。此外,遇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的一些合作社在市场机制上还没活力、创新。
为了支持合作社实施的转移工作,省合作社联盟集中加强宣传工作,注重与各部门、合作社咨询支持中心的联合工作。此外,该单位将与职能部门配合展开落实集体经济模式发展的鼓励政策,解决合作社的转移过程中的障碍。
(青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