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富教县司法科为县内各机关、部门、团体的干部、党员、工人职员队伍举行2013年修正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展开会议。
2013年修正宪法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通过了,从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包括11章和120条和比1992年宪法继承与创新。2013年宪法也继续肯定国家是人民的、人民做主。国家权力是统一、有国家的政治系统中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分派、配合。2013年宪法有关越南共产党;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政府和总理;武装力量的角色和责任;人权也明确规定。
2013年修正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是继承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和卫国纲领;是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1980年宪法和1992年宪法继承。2013年宪法是根本法、基础的以国会和国家各机关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形势其他法律文件。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帮助各机关、部门、团体的干部、工人职员队伍及时掌握2013年宪法修正内容以实施良好专门工作中对国家公民的权益和义务和对人民党员干部的义务和提高国家的实施法律能力以为人民服务更好。
《据:平阳报;记者:怀芳》
编译:雪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