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联合会同省社会保险公司配合为省内各家企业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干部、工会干部举行《社会保险法》培训会议。
会上,社保公司代表人已介绍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社会保险法》的一些新内容包括:增有两种对象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保:按劳动合同工作满1个月至3个月以下的人员,是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的员工(该内容还没得到劳动荣军社会部的引导实现)。此外,还介绍一些其它内容如:对按用人单位决定的工资制度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补充一些款用于计算强制性社保费的收入;对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理;男女员工退休制度的一些变更。
会上,工会干部已提出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高龄女工遭辞退状况的一些建议。
(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