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省委民运委员会与越南国家银行平阳分行举行了工作配合协议签署仪式。常务委员、省委民运委员会主任阮清廉,国家银行平阳分行行长裴文努出席仪式。

省委民运委员会领导和国家银行平阳分行领导签署配合协议。
配合协议内容包括:向地方委级和政府参谋关于有关人民生活、社会民生的金融银行定向、战略和政策以及有关省内银行系统的活动领域的民运工作;宣传有关金融银行领域的党的主张、国家的法律政策、越南国家银行和我省的规定;加大党的民运工作实施力度;提高基层民主规制实施效果;交换、提供信息和及时反映关于金融领域和银行活动的人民舆论情况;动员各信用机构开展各项消饿减贫、社会民生保障、新农村建设政策;对有关民运工作的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进行检查、总结;培训干部、公务员,交换信息、经验;提高干部、公务员的认识、责任和质量,以满足每个机关的工作要求。
据计划,每年,两个单位将实施结果进行总结、检查和评价;对未来期间的配合内容达成一致;交换经验;介绍有效果的活动模式,以拓展和表彰。
《记者:高山;编译:玉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