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阳省行政改革指数达83.71%,在全国63个省市中排名第七位。其中,本省的指导调控、行政手续改革、公共财政改革和行政体系现代化等方面受到高度的评价。
2017年行政改革指数的结果表明本省对行政改革的领导、指导、调控和各单位、地方在行政改革中的努力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影响。
可以肯定,经过四年进行评估,各厅局、行业部门、县级和乡级地方的行政改革指数取得了显著变化。许多单位、地方的行政改革指数显著提升。
之所以取得上述结果,是因为省人委会已积极领导、指导,各厅局、行业部门、市、县、乡、坊、镇认真落实省人委会的2017年行政改革工作计划。各厅局、行业部门、市、县和乡、坊、镇继续落实2011-202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提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效益,提高各级国家行政机构首长对开展行政改革工作的责任感,面向建设透明、有效果的行政体系,建设“属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友善型政府”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友善型工作场所”;加强各项措施以提高省级竞争指数,省级行政改革指数,居民、组织和企业对省内国家行政机关的服务的满意指数。
为了继续提高行政改革指数,在未来期间平阳省将在行政改革工作中做更大努力,确保满足中央的行政改革需求并符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其中严格落实国家行政组织机构改革;建设和提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的质量,与按照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实现机构精简、编制精简相结合;聚集更新、提高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质量;继续加大行政手续改革的力度;审核、评估行政手续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果,在此基础上简化或建议简化复杂、不必要的行政手续;实现组织机构改革;建设和提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的质量,旨在满足居民、组织、企业的需求,为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日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