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刚颁布建议商业银行与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主动配合展开在网上纳税服务的通知。因此,自2015年12月份起,商业银行仅提供在网上纳税服务并停止提供柜台上收税服务(除非系统出现故障)。
各家商业银行要与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主动配合,宣传动员客户有银行存款账户100%实施通过网上银行纳税。各家银行要设立客户支持部门以处理发生的错误和障碍、在高峰期(每月18日至20日)监督系统操作和确保提供24/7服务。
对无供应网上纳税服务的银行,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设立进度以尽快为客户提供网上纳税服务。(记者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