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平阳省劳动荣军社会厅已经举行展开政府2016年11月14日第153/2016/NĐ-CP号议定会议,关于规定上调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荣军社会部2016年10月25日第40/2016/TT-BLĐTBXH号通知和《劳动法》执行引导文件。共全省企业600多名代表人参加会议。

企业代表人参加会议
具体是,2017年1月1日起,第一地区最低月薪标准为375万越盾;第二地区332万越盾;第三地区290万越盾;第四地区258万越盾。因此,2017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18万至25万越盾/月,与目前相比增长7.3%。依靠2016年生活成本下滑来调整最低工资,以保证工人的实际工资额和改善劳动生产率。
对于平阳省,位于土龙木市、顺安市、宜安市、槟吉市、新渊市、巴乌邦县、北新渊县的企业列入第一地区。位于富教县、油汀县的企业将列入第二地区。
(芊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