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0月6日进入第三天。
越共中央委员会在会堂举行会议。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

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进入第三天。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正阐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补选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呈文。
越共中央委员会展开讨论并已补选2名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即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庭镯和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任阮春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国旺阐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越共中央委员、岘港市市委书记阮春英实施处分的呈文。
越共中央委员会认为,作为岘港市市委最高领导人,阮春英同志需对岘港市市委常务委员会的违规行为和缺陷负主要责任;阮春英同志本人严重违反党的原则,违犯关于党员不能干的事情的规定,违犯关于干部、党员、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责任的规定,违反委员的标准。
阮春英同志的违规行为和缺陷是较为严重,对党组织及他本人的信誉产生了不良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
经过充分讨论和全面审议后,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越共中央委员、岘港市市委书记阮春英进行纪律处分,具体撤销岘港市市委书记、岘港市常务委员会委员、越共岘港市委员会委员(2015—2020年任期)职务,同时免除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下午,越共中央委员会在会堂举行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会就在新形势下加强群众保健工作提案和在新形势下人口工作提案展开讨论。(完)
(来源:人民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