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
6月1日上午,国会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表决通过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选举决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当选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结果是,全部462名与会代表投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5.65%)。据此,国会正式通过了有关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当选为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决议。
此前,6月10日,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根据国会代表及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负责国家选举委员会的活动并实行下列任务及职权权限:提交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及各名委员候选人名单,召开国家选举委员会会议,领导以协调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等。
根据国会代表及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国家选举委员会的任务及职权为举行国会代表选举活动,指导与引导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活动,指导选举相关信息宣传工作,指导选举中的社会安全持续维护工作,检查与敦促实行选举法等。(完)
(来源:人民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