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期间,工会组织在非国营企业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一系列集体劳动协议得以促进签署,旨在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之所以取得该结果是因为工会组织已有效运作,企业已关心、了解和关照工人、劳动者的生活。
从一个典型单位
位于越南—新加坡工业区的越南Apparel Far Eatern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出口服装生产、加工领域,现有5200余名员工。该公司工会主席黎筍表示,本着代表劳动者声音和权益的角色,该工会已建议公司领导班子落实许多对劳动者有利的政策。特别是,该工会十分关心集体劳动协议。这是企业对劳动者落实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造成共同责任,保护各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该公司的100%工人、劳动者按照集体劳动协议签署劳动合同,新员工的工资近5百万越盾(未含补贴),100%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根据集体劳动协议,该公司的工人、劳动者已在友善环境工作,确保劳动安全卫生,按规定放年假、节日假,享有第13月工资和住房、上下班交通、年资、勤劳、体力劳动、工伤等补贴。
该公司工人阮泰锋说:“工会已认真落实集体劳动协议的内容。而我对第18条十分满意,即公司为劳动者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以便劳动者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了让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更密切,该公司还组织许多切实的关照劳动者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活动例如:组织文化、文艺、体育活动,向劳动者赠送礼物,设立相亲相爱基金。”
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为了限制集体劳动争议在省内发生,省劳动联合会同各级工会联合动员企业本着民主,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之精神落实好集体劳动协议。关于提高协商和签署质量以及有效落实集体劳动协议的计划,至今全省有1366份还有效力的集体劳动协议被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使用。
省纺织服装行业已签署了第二次集体劳动协议。该协议的内容有利于劳动者如:最低工资比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高出3%,经过培训的工资比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高出10%(规定为7%),在体力、危害环境中工作的工资高出7%。
省纺织服装行业工会主席邓青云表示,在协商过程中,为了确保各方的权益,集体劳动协议要有6项基本内容包括:就业、各制度、工资、劳动定额、劳动卫生和各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其中应该确保就业问题。此外,协商时,各方应该具体规定工作、加班时间,加班费单价。此外,还有每周休息,节日、春节假期,私假,年假制度。工资、奖金、补贴也是十分重要的内容,需要各方对每种工作详细协商,确保符合劳动者的能力和企业的效果。特别是要商定最低工资标准。除此以外,各方还要协商一些其它内容如集体福利,工作餐,住所和上下班交通补贴、丧事婚礼补贴等内容。
(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