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和其实施细则展开会议7月23日上午举行。会上,环境总局副局长梅青容向与会代表展开2014年《环保法》实施细则,包括:第18/2015/NĐ-CP号议定和各相关通知。《环保法》于2014年6月23日被国会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2005年《环保法》。
为具体化该法的各项规定内容,政府于2015年2月24日颁行第18/2015/NĐ-CP号议定,共有7章和24条,规定环保规划、平价战略环境,评价环境的影响和环保计划。
会上,环境总局副局长梅青容还解答代表们有关《环保法》的新内容,其实施细则,法律文件进入生活等问题。
同日下午,废物管理和环境改善局副局长阮红安向与会代表展开第38/2015/NĐ-CP号议定和各相关通知。(心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