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厅表示,2016年第二季度将公布省内各厅局、行业部门、县级人民委员会、乡级人民委员会的2014年行政改革指数,并展开2015年行政改革指数。
此前,省人民委员会颁行第978号公文关于在省内展开2014年行政改革指数确定工作。据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行业部门、市、县、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开展落实,自我评价2014年行政改革指数;综合征明资料和数据,按内务厅引导建设行政改革指数自我评价报告。
省人民委员会交由内务厅主持、参谋省人民委员会建设省行政改革指数审定委员会和委员会协助秘书组;颁行文件,指导各厅局、行业部门、市、县、乡、坊、镇人民委员会自我评价行政改革指数的各成分标准。
(松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