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是以内务部4361/QĐ-BNV 号决定所规定的各新标准、成分标准来评价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的第一年。据内务部2017年5月30日公布的结果显示,平阳的2016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在全国63个省市中排名第五。该指数体现平阳的行政改革领导、指导、调控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影响。
平阳不断修改、调整,让行政改革工作越来越好。
图为:省公共行政中心的一瞥。
新版PAR Index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PAR-index)是内务部从2012年起开展的重要的行政改革效益评价依据。在实现过程中,该指数的各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有许多调整,旨在确保全国各部委、地方的行政改革结果和行政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评价更确实。新版省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的评价依据包括两个内容: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务部实现的社会学调查。省级行政改革指数分成两个小组。
第一组,评价八个领域的行政改革结果,包括32个标准和64个成分标准。其中,行政改革指导、调控工作:5个标准和9个成分标准;建设和实施法律法规文件:4个标准和9个成分标准;行政手续改革:4个标准和9个成分标准;行政机构组织改革:3个标准和5个成分标准;建设和提高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的质量:8个标准和11个成分标准;公共财政改革:2个标准和4个成分标准;行政现代化:3个标准和10个成分标准;实现单一窗口机制、连通一窗口机制:3个标准和7个成分标准。
第二组,行政改革对一些领域的影响程度评价,包括27个标准。以8个行政改革影响内容分类,具体:对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2个标准;对处于省市国家管理范围内的体制质量的影响:4个标准;对解决行政手续情况的影响:4个标准;对行政机构组织的影响:3个标准;对解决行政手续的公务员队伍的影响:4个标准;对公共财政管理的影响:3个标准;对行政现代化的影响:4个标准;对公共服务供应质量的影响:3个标准。
据此,各省市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的各标准、成分标准反映行政改革工作的实质,正确评价行政改革工作的做到、未做到和不足之处,为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中的同步、一致的行政改革监察、评价系统做出贡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已继续肯定该指数是2011-2020年阶段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开展中的新管理工具。
平阳是行政改革工作处于全国前列的省市之一
2017年5月30日,内务部已公布各部、部级机关和省市人民委员会的2016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结果。据此,平阳省为82.23分,达2016年分数标准(97.5分)的84.34%,在全国63个省市排名第五。其中,本省的八个行政改革领域分数为49.25分,达2016年分数标准(62分)的79.44%;行政改革的影响评价分数为32.98分,达2016年分数标准(35.5分)的92.9%。
在行政改革指数的八个领域中,平阳有三个领域达最高分数,居全国前列。第一个领域是行政改革指导、调控工作,这是在实现行政改革任务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因素。平阳省领导已认真指导实现行政改革工作,通过颁行和严格落实一系列行政改革计划。检查、监察工作严格,行政改革宣传形式丰富多样通过平阳报、平阳广播电视台、各厅局、地方的电子网站等。各单位、地方积极提出许多有关行政改革的创见、解决办法、竞赛、比赛,为使行政改革内容、任务深入每个地方、单位、干部、公务职员作出贡献。
第二个领域是行政机构组织改革领域。平阳省对该领域也取得最高分数(100%),在全国排名首位。其内容包括:遵守政府、各部委、行业的规定和引导关于组织行政机构,检查省级、县级人民委员会所属各专门机关的组织和活动情况,积极审核职能任务和权限旨在及时调整或建议有权机关修改、补充,确保各职能、任务没有空缺或重叠,为提高省内各机关单位的活动效力、效果做出贡献。
此外,平阳省还积极在省内落实国家管理分权,推进地方分权,确保符合各个领域的国家管理情况和本省的城市化趋向,符合我省的能力、优势和实践情况。
第三个是公共财政改革领域。平阳的此领域分数也达100%。其内容包括:按政府130/2005/NĐ-CP号、117/2013/NĐ-CP号和16/2015/NĐ-CP号议定在行政经费管理中和各公立事业单位中实现自主、自负责任机制等。
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影响
平阳省的2016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数结果的重要亮点是评价行政改革对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起着的影响。关于此标准,平阳达92.9%,处于出色省市小组,居全国第五位。此结果显示,本省在行政改革中所作的努力已逐渐发挥作用,行政改革行动已深入每个组织、企业和省内各阶层人民,积极影响着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行政改革指数显示对本省吸引投资水平的影响(2016年我省吸引投资31万2910亿越盾和20.4亿美元,比2015年增长50%以上,新成立企业比2015年增长66.5%(2016年,本省有4627家新成立企业)。此外,本省的行政改革工作结果对本省的国家管理工作质量,解决行政手续的干部、公务职员队伍的工作态度、作风以及提高本省的公共服务供应质量也起着积极影响。
本省的行政手续改革标准达88.89%,居全国第二位;实现单一窗口、连通一窗口机制的标准达90.62%,在全国排名第二等等。这些结果显示本省的行政改革工作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行政改革指数的其余三个领域结果还有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文件建设和实施领域达80%,在63个省市中排名第四十九;提高干部、公务人员的质量领域达65.79%,行政现代化达41.76%,排名第二十八。
通过评价上述不足之处,我们应该做更大努力,让各个领域的行政改革工作更加全面,为本省在接下来时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张公辉——公共行政中心经理)






